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

台灣無惑橄欖球俱樂部組織章程(修正)

台灣無惑橄欖球俱樂部組織章程
(2007/3草擬2008/6/8修訂2008/7/6審訂)
宗 旨:集合五十歲以上之橄欖球界同好,重温年輕時代騁馳綠茵球塲的豪情,享受國
際球友交流的情誼,並為臺灣橄欖球運動之薪火相傳略盡棉薄之反哺心。
理 念:‧為無界限之自發性俱樂部。
‧健康、快樂、豪邁、享受。
‧對外跨足國際,以球會友,拓增視野,享受晚境人生。
‧對內往下紥根,薪火承傳。
‧基於安全考量,本俱樂部的賽事安排,僅以同齡球隊、國中及新興女子球隊為限。
組 織:採小組織集體決策制。
一、 設會長一人及第一第二副會長二人,由會員大會中投票選出,任期1年(連選得連任一次),領導幹事部若干名幹事共同服務俱樂部,落實小組織集體決策的機制,推動會務。
二、 會長對外代表本俱樂部,對內統籌會務,若有損害本俱樂部名譽之行為,察證屬實,經10位會員聯署提案於過半數會員出席之會員大會多數同意通過後,得罷免之。
三、 幹事部設總幹事1人(由會長聘任之),下設
(1) 國際組:國際關係之建立、國外賽事之安排、旅遊事務規劃
(2) 塲地組:球塲維護、球具管理
(3) 隊務組:球隊組織、訓練、賽事安排
(4) 總務組:財務、庶務、醫務、會員聯繫、庫存品紀念品管理
(5) 資訊組:網站設計及管理、俱樂部資料建立及管理、圖片、及影片製作及
管理、橄欖球資訊蒐集及分享
幹事部由會長領導,逢雙月最後一週定期召開幹事會議,討論並議決俱樂部相關事宜,交由各組推動並列入正式紀錄存檔,遇重大或臨時待議事件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四、 設總教練1位(由會長聘任之),輔以前鋒、後衛教練各1位(由總教練聘任之),負責球隊組成、訓練及賽事掌控。
五、 於50/60歲分別設隊長及副隊長各一位(由會長聘任之),負責同齡層球隊之組訓及隊員聯繫。


會 員:年滿50歲以上之橄欖球同好,經2位以上會員推薦,得參加本俱樂部,經幹
事部確認列序建檔即為本俱樂部之正式會員。

義 務:
(a.) 採無會費會員制,基於球隊經常費開銷之所需,會員得主動 參與樂捐,以維持俱樂部永續經營。
(b.) 踴躍出席俱樂部含每週球敍在內之各項活動。
(c.) 為維護俱樂部形象,會員得著本會訂製之球衣,參加訓練及比賽。
(d.) 主動配合教練訓練計劃,比賽中服從裁判判決。
(e.) 快樂享受,豪邁投入。
權 利:
(a.) 會長及副會長之選舉及罷免。
(b.) 自由参加它隊之比賽及活動。
(c.) 隨時了解本俱樂部經費狀况。

附 件:會長及副會長選舉辦法
(一) 資格:凡「台灣無惑橄欖球俱樂部」正式會員均擁有會長及副會長 之選舉及被選舉權。
(二) 選舉:於正式會員出席半數以上之會員大會時舉辦,選舉前需事先透過球會部落格、通知單、口頭宣佈之方式週知全體會員。
(三) 提名:
(a.) 由出席會員舉手提名,經3位以上會員附議後得成為候選人。
(b.) 缺席會員被提名時,提名人須取得被提名人之書面同意。
(四) 表決:
(a.) 提名三位候選人連同卸任二位副會長共五位候選。
(b.) 表決方式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。
(五) 當選:最高票者為會長當選人,次高票者為第一副會長,第三高票者為第二副會長。
(六) 生效:會長副會長當選人於選舉之後隨即舉行交接儀式,正式就任新屆次之職位。

修 訂:本俱樂部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幹事部提出修正草案,經會員大會通過後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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